傅瑪利對《福音的喜樂》的一些想法

 
普世博愛運動會長關注宗座勸諭《福音的喜樂》第98-101節——我們中間拒絕戰爭——強調見證團體內的共融和喜樂的經驗。

教宗方濟各所指的『教會-共融』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可以從宗座勸諭《福音的喜樂》(EvangeliiGaudium(EG))中稱為『我們中間拒絕戰爭』(No to warring among ourselves)的那個部分找到四個要點。關鍵的一句話是在第99節:「我特別要求全世界度團體生活的基督徒,繼續為友愛共融作光輝四射、引人注目的見證。」傅瑪利(Maria Voce )指出,這一點是要擴展到「教會團體內的所有基督徒」,要求他們在各自所生活的不同團體內作見證,「為互愛和關心對方作見證;為互愛共融作見證。」

但教宗所指的是怎樣的團體呢?傅瑪利又指出,人們可能首先想到,教宗是在說特定的群體。然而,傅瑪利隨後提供了一個更廣闊的視野,說:「這些團體也可以包括非基督徒的團體;或者是那些還沒有認識福音的團體內的基督徒;以及身處修道院、協會、組織、與及家庭中的基督徒。」

為什麼教宗會提出這個要求呢?傅瑪利繼續說:「我認為他在結束語中解釋了原因:『願這份友愛共融變得光輝四射,引人注目。』在此見證下,隱藏著對福傳的渴望,這就是福傳的『主要』形式,或者福傳的『新』形式。見證一定只是來自基督徒中間的友愛而吸引別人。」然後,教宗為此願望,而提供了一些具體的表達。會長又表示:「教宗邀請我們開始去實踐。讓我們開始為這一刻我們並不喜歡的那個人祈禱。他邀請我們跨出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只是在祈禱中記起某個人。這能幫助我們跨越阻攔我們生活友愛共融的全部障礙……這使得甚至為那些被毒品和仇恨毀掉的人;為因敵意和背叛而受苦的人;都有可能喜樂地皈依。」整部宗座勸諭都彌漫着喜樂是的特徵:「你們在喜樂中為福音作見證。」

有哪些障礙呢?傅瑪利引用前面的章節說,障礙就是『世俗化的精神生活』,包括:「不尋求上主的榮耀,卻追求人性的榮耀和個人的福祉」(第93節)。例如:利己主義,只關注自己,而不注視天主和周圍的人;尋求今世的物質、金錢及權力的保障;尋求倚靠自己,而不完全信賴天主等。這麼做會「從根本上阻礙基督徒享受友愛的共融」。

傅瑪利又說:「教宗特別批評有可能出現在基督徒中間的爭辯、羡慕、嫉妒,尤其是如果他們屬於宗教團體,或者以某種形式為福音作證的團體。」她按此推論,難以想像用這種方式來福傳,她補充說:「如果這些基督徒團體不能為友愛作可靠的見證,就不可能結出成果。」

傅瑪利總結說:「我記起盧嘉勒(Chiara Lubich)的一個思想。2005年,她對一些堂區團體負責人講話,說:『上主已經為當今世界而賜給我們一份神恩,合一的神恩。我肯定,神恩對堂區團體的革新帶來幫助,這樣就可能成為應有的活潑的教會,所有人都可以在那裡找到耶穌。我們因而感到從天主那裡領受這樣的一份禮物,責任重大,但我們也有勇氣去傳播合一的靈修(the spirituality of unity),特別是現在,若望保祿二世已給整個教會介紹共融的靈修(NMI,43)』。」因此,今天,通諭邀請我們去「意識這樣一個事實:我們承受了一份神恩,可以為我們所屬的各個團體,創造友愛共融的關係作貢獻,既在我們的運動內,也在運動外。」

節錄自:《新城》(意大利版)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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