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深感榮幸今天來到聯合國當中,見證由一百八十五個國家組成的全球組織,共同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的工作和目標。
聯合國憲章中明確訂明,要達致以上目標,其工作必須建基於尊重國家和個人的基本權利、國際間的經濟合作和個別國家的社會發展之上。與此同時,它必須竭力減輕人類的種種創傷:諸如戰爭、軍備競賽、個人自由遭受剝削、饑饉、文盲、貧窮等等。
聯合國當今的使命正是要執行這個維持「和平和安全」的新概念:和平的定義不再狹隘地單指停止戰爭,更廣泛的意義是要製造理想的環境,促進和平。
因此,聯合國是一個堪受讚揚的組織,它不單只獲得國際人士的嘉許,同時也得到上天的降福,因為我們相信和平的君王 – 耶穌所說的話:「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參閱瑪5:9)
今天我來到你們中間,代表著一個在全球各國活躍的「運動」。雖然我們的規模較少和鮮為人知,但卻和這個龐大和眾所周知的組織有共同之處。
聯合國成立六十八週年
10月24日是聯合國成立六十八週年紀念。我們為您刊登1997年5月28日,盧嘉勒在聯合國總部講話的盛事,其內容歷久常新。以下引述盧嘉勒的一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