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馬槽出生,開始了貧困的生涯,最終死在十字架上。祂是木匠的兒子,在公開生活前,沒有任何地位,甚至沒有枕頭休息和生活的依靠。
祂沒有從外面找方法去處理人類痛苦的深淵,反而,祂自己肩負起我們的罪債重擔,甚至到達被擯棄與死亡的地步。
祂並沒有用迅速的方式粉碎自己仇敵過多的權力,反而,忍受鞭打和唾罵,卻寬恕那些得罪祂的人。
祂沒有變石頭為麵包以充飢,卻在我們身上放下對天主聖言的渴求,飢渴慕義,追求生命,於是大部份人獲得了當時的飽飫與滿足。
祂遇上弱勢的、貧窮的和受苦的,不會因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幹而視而不見,反而去幫助他們。祂生活上接觸到的小孩、病人、罪人、悲痛的母親等,都被祂的愛所感動。
耶穌是明人,不做暗事,也不會隱藏深奧難明的事,反而光明磊落,直言不諱。人們看見祂,透過祂,可看到天父的透明度。
耶穌面對我們的過失,看到我們的痛苦,不會說:「瞧瞧你們!」反而,祂把一切肩負在自己身上,於是藉著祂的血來締造和平。
耶穌不會擺脫矛盾,反而祂會支持到極點,更是首先無限連繫那弱勢與被迫害者。
這個就是耶穌,人們跟隨祂,終於體驗到釋放與喜樂,其實一直埋藏在人性的深處,卻找不到。
韓民立《事物當中的光亮》[意]新城出版社,1998年,第49至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