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11月份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若14:23)

耶穌藉著這段福音正要對宗徒們講出一番語重深長的臨別贈言,並保證他們日後將會再次見到祂,因為祂會把自己顯示給那些愛祂的人。

當時,其中一位門徒猶達斯(不是那個依斯加略人) 遂問耶穌,為什麼只把自己顯示給他們,而不公開的顯示給群眾。其實猶達斯切願耶穌在眾人面前大顯威能,並認為這樣做才可改變歷史,並能更有效地救贖這個世界。

事實上,宗徒們以為耶穌就是眾人期待已久,並在末世要來的先知;祂應按以色列君王的姿態在眾人前出現。祂還要成為上主子民的領袖,並從而奠定上主的王國。

然而,耶穌卻說祂不會以顯赫和外在可見的方式顯示自己,反而只會以一種簡單而又特殊的方法讓天主聖三「蒞臨」,且充滿那懷有信德與愛心的信友的心靈。

耶穌透過這個答覆,指出祂在死後將如何存留在祂的子民中,並說明他們要怎樣做才能與祂保持接觸。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

因此,我們不必等待將來的一天,因為即使現在,基督已經可以臨現在基督徒的心中,以及基督徒的團體中。那接待基督的聖所不僅是由牆垣建成的殿宇,卻更加指向基督徒的心靈。為此他們的心靈便成了新的聖體櫃,以及天主聖三的活生生的居所。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

可是基督徒如何能達到這個目標?怎能在內心保有上主的親臨﹖透過哪種途徑能與上主進入深邃的共融中?

就是透過我們對耶穌的愛。

但這份愛不應停留在純屬感情的層面,卻應轉化成具體的行動,說得更清楚,就是要遵守祂的話。

當基督徒的愛透過具體行動而得到印證後,天主必定以愛回報他。於是天主聖三便會『蒞臨』他的心中,以他作自己的居所。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

「……必遵守我的話」。

究竟基督徒要遵守耶穌哪些話?

若望福音中,「我的話」往往與「我的誡命」成了同義詞。耶穌在這裡要求基督徒遵守祂的誡命。然而,我們不應把這些誡命單純看作一連串的法律規條, 卻應把它們綜合在耶穌為宗徒們洗腳的行動中,亦即是那彼此相親相愛的誡命。 天主命令所有基督徒彼此相愛,甚至於完全為他人犧牲的地步,如同耶穌所教導和所做的一樣。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

那麼,我們應怎樣好好的實踐這句聖言,以致能達到這個境界,並得沾天父的愛,使天主聖三居住在我們內心呢?

就是要以徹底及持久的態度,全心全力地在我們之間實踐互愛的精神。

基督徒主要是透過實踐互愛,去找到有深度的修行方法。這也是被釘的耶穌對基督徒所作的要求。其實,在實踐互愛的誡命時,我們將培養到不同的德行,並藉此對修德成聖的召喚著實地作出回應。

盧嘉勒

*本月的生活聖言曾於2001年5月份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