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從事司法工作的法官、學生等,其中有高等法院的法官、大學的校長、某些公設辯護律師和自由專業人士參加『共融與法律』組織主辦的聚會。
2005年在羅馬岡道福堡舉行的國際會議後,在聖多明哥開始發展一個『共融與法律』的聯繫網,當地的司法界愈發感到急切需要在這個雖小,卻活力充沛的共和國的社會與政治架構上,推廣一種全新的司法文化。
聚會的重點是美國紐約福坦莫大學(Fordham University)吳爾曼教授(prof. Amy Uelmen)的講題,有關『基督徒的價值觀和司法的操守』。
吳爾曼教授強調每個人都能夠將自己的價值觀和原則與個人的生活和職業生涯『緊密關聯』,去解決日常生活的問題,甚至難題。
另外,卡諾(Angel Cano)律師深入生動地介紹了專業上的情況。
他的反思突出在某些情況下,自由專業人士的舉措是按商業化的心態,委託人往往被視為有利可圖的對象,從中獲取最大的收益,而忽略委託人應有的權利和利益,應受到保障。
『共融與法律』組織表現出可以是治癒這個創傷的一個途徑。
參加者的發問與反思都反映出有需要一同來探討和致力按道德操守從事司法工作。聚會結束前,一位高等法官表示:「發自內心的話語,直達人心。」
為許多人而言,從這次聚會中找到『有利的工具去發揚這種觀念』。
翌日,安排一個重要的約會!一群『共融與法律』組織的成員與司法改革和現代化的委員會(Commissione per la Riforma e la Modernizzazione della Giustizia)負責人撒慕爾(Lino Vásquez Samuel)見面,他對共融與法律的具體計畫深感興趣。他表示樂意交流合作,這次會談突出『共融與法律』組織所提出的價值觀能加強司法體系的廉正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