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聖言是用來總結羅馬書的部份章節。聖保祿宗徒在這些章節中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應是一種愛弟兄的生活。的確,所有基督徒都是蒙召在聖神的引導下,以更新的精神向天主奉上新的敬禮(參閱羅12:1),而聖神就首先在他們心中燃起這愛火。
聖保祿宗徒概括這些章節時,曾斷言要透過愛近人,我們才能夠完美地和滿全地履行那包含在法律(即天主的誡命)裡的天主聖意。愛弟兄就是愛天主最美妙和最真實的表達方式。
「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可是具體來說,這份完美和滿全包含著甚麼?我們可以從前面的章節中找到答案,聖保祿宗徒給我們描述了愛的不同表達方式和效果。
首先,真愛不加害於人(參閱羅13:10)。它促使我們實踐天主全部的誡命,缺一不可(參閱羅13:9),因為這些誡命的首要目的,就是幫助我們避免陷入各種的罪惡中,即對我們自身和弟兄有害的種種罪惡。
除了不作任何惡事外,愛更激勵我們去行各種對我們的近人有益的善事(參閱瑪12:6-8)。
本月的生活聖言鼓勵我們以一份具體而又敏銳的愛,去回應每位弟兄的需求、渴望和合理權益。正如耶穌教導我們一樣,它應是一份尊重人的本性和基督徒尊嚴的愛。這份愛要是純潔的、寬容的、能與他人同甘共苦和向所有人開放。
除非我們願意脫離個人主義和狂妄自大的生活方式,否則無法實現這份愛。本月的生活聖言有助於我們去克服那些隱藏在我們內的自私傾向,如驕傲、貪婪、迷色、野心、虛榮等,這些都是我們的主要的絆腳石。
「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在迎接聖誕的這個月裡,我們該怎樣去實踐這句生活聖言呢?這句聖言邀請我們去緊記真愛的各種要求,並加以實行。
首先,我們不要作任何損害近人的事,並要恆常地注意那些與我們的聖召、職業和生活環境有關的天主誡命。活出基督徒的愛德的首要條件,就是永不違背天主的誡命。
此外,我們要留意每條誡命的精髓、動機和目的。我們可以看見每條誡命都旨在培養我們對近人懷有一份更警覺、更體貼、更尊重和更具體的愛。
再者,我們也能夠培養出一種捨棄的精神,不再以自我為中心,這是實踐基督徒的愛德所帶來的必然後果。
這樣,我們就能夠「滿全地」承行天主的聖意,並能以悅樂天主的方式來表達我們對祂的愛(參閱羅12:2)。
「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以下是一位在勞動部工作的律師的生活經驗:
「一天,我要向一位公司老板提出控訴,因為他沒有按照法例去支付員工薪酬。在此之前,我做了兩個星期的仔細調查,從文件中証實他並沒有完全遵守法律。我祈求耶穌賜給我忠於祂聖言的力量,好能持守真正,同時也能成為祂愛情的工具。
當我向這位老板展示所得的證據時,他卻為自己辯護,指出某些法例似乎有欠公允。我向他清楚表明,我們不能以別人的缺失,來為自己過犯找藉口。在隨後的談話中,我發覺他原來也渴求正義和公平,無奈卻受到周圍壞風氣的影響。
最後他對我說:『你其實可以羞辱我、壓垮我,但你卻沒有這樣做。因此我有在道德上有責任去糾正這個錯誤。』由於他趕時間出席一個緊急的會議,來不及等待我詳細記錄他違規的報告,他就在一張白紙上簽了字,向我証明他願意立即作出改變。」
盧嘉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