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社會的男女之間的角色應該是互依互存

 
這是左丹尼遠在1949年發表的意見,預視了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

左丹尼記述古代的男性由於要從商遠離家鄉,給留在家中等待分娩的愛妻這樣寫:「假如是男嬰便要高舉他,假如是女嬰就可以棄丟。」左丹尼繼續指出:「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道出那些過份的外邦人對女性的看法,只利用女性作生育及享樂的工具,認為女性永遠是次於男性。各種的情況或所有的法律都是令女性從屬於男性,女兒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寡婦從子或親戚,從來不可以有自己的決定。

基督的信仰已改變這類想法,換來男女平等的精神,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要避免頑劣的丈夫破壞不可拆散的婚姻,就要確保妻子在家中的角色。聖保祿這樣教導:在基督內再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迦3:28)卻懷有唯一的精神,人人都是天主的子女,所以大家都同等,彼此是弟兄。

基督徒的社會裏,男女之間的角色應該是互依互存,左丹尼認為:「在主內不是女性不用依靠男性;也不是男性不用依靠女性。」男人屬於女人,女人也屬於男人,正如聖經上指出:「因為就如女人是出於男人,同樣男人也是藉女人而生。」(格前11:12)

「……然而,社會上女性的影響力少於三分之一,她們的影響力絕對低於她們的犧牲與數目,給社會帶來嚴重的損失,因為缺乏了由女性所出的德行作風,尤其是慈祥、平和的恩寵與愛心,井然有序。男性的德行在社會上卻佔了上風,如力量、征服、冒險等。正如所有的德行一樣,沒有與其他德行配合與協和,便很容易導致相對的惡習出現。

然而卻出現另一個事實,假如女性的品德卑劣,男性的品行也隨之降低……,因為女性的惡行會傳留給敗壞的子女。那麼,假如正直的、剛毅的女性也令子女正義勇敢。總之,要攻破一個社會最佳方法是賄賂女性。

要代替一個男性數目佔多數的社會就得改變不尊重女性的態度,並要忠於與粉碎男女性別的格局,於是在聖事內出現完全另一種因素。

在女性的卑劣前,男性也隨時準備要退讓。人類的敗壞是由女性先開始,正如伊甸樂園的情況,有必要減少人類的墮落。享樂主義和物質主義的論調是要捍衛這種惡習。最新的一代要追上我們的時代,要廣泛地體驗嘗試,他們卻摧毀了母性的特質,而母性正是孕育生命的要領。

《基督徒的社會》新城出版社2010年(第一版1942年)第54-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