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六月份 生活聖言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0:39)

我們閱讀這句生活聖言,便會注意到耶穌談及兩種不同的生命:一種是現世的,即人們在世上營營役役的生命;另一種是天主透過耶穌賜給我們的超性生命,這個生命不會因死亡而結束,也沒有人能夠剝奪的。
因此,面對生命時,我們也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依戀我們世上的生命,把它當作我們唯一的『財寶』。這種態度只會使我們考慮到自己、我們的事情、自己的孩子,只顧肯定自我,把自己封閉在我們所編織而成的蠶繭中。最後,無可避免的終結就是死亡。相反的,另一個選擇是相信天主已經把一種更深邃又真實的生命賜給了我們。這樣我們便會有勇氣在生活中把這信念貫徹到底,甚至曉得為此而犧牲在世的生命,好能贏取這份恩賜。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當耶穌說這句話時,祂心中所想到的是殉道。如同所有的基督徒一樣,我們應該準備自己去跟隨師傅耶穌,並為忠於福音的緣故而喪失自己的生命,必要時甚至面對慘烈的死亡,但透過天主的恩寵,我們將會獲得真正的生命。耶穌是第一個『失去祂的生命』,但又光榮地重獲生命的人。祂預先提示我們不要害怕那些「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瑪10:28)
因此,祂今天告訴我們: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如果你仔細閱讀福音,將會發現耶穌重複提及這個思想有六次之多。這表示它是多麼重要,而耶穌又多麼重視它。
但對耶穌而言,勸諭人寧可喪失自己的性命,並非只是邀請人去殉道。捨掉生命是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法則。
我們應該做好準備,放棄把自己看作生命的理想,放下私心及只顧自己的作風。如果我們想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必須把基督放在自己生活的中心。基督要我們做什麼呢?愛其他的人。如果祂的意願能變成我們生活的態度,我們固然會失去自我,但到頭來,卻令我們找到真正的生命。
不去為自己生活,決不是某些人所想像的,屬於一種放棄和被動的態度。事實上,基督徒對生命有一份非常強的承諾和敏銳的責任感。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即使在現世,我們大可以體驗到,當我們付出自己,為愛而生活時,真正的『生命』便在我們內增長。當我們整天服務他人,把我們的工作(也許是單調而沉悶的)轉化成一個愛的行動時,我們將會體驗到更滿全的喜樂。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透過遵守耶穌以愛為中心的一切誡命,並在這短暫的生命過後,我們將會找到那永恆的生命。
讓我們記得耶穌在末日所施行的審判。祂要對那些站在祂右邊的人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瑪25:34)
為使我們參與那永不逝去的生命,耶穌只會注意一件事:我們是否愛了我們的近人,而且祂會把我們對近人所做的任何事,都看作為祂而做的。
那麼,我們該怎樣實踐這句生活聖言呢?我們應怎樣從現在開始,捨棄自己的生命,為能發現真正的生命?就是準備好自己,去迎接生命中最偉大而具有決定性的考試。
讓我們環顧四周,使我們的日常生活充滿愛德的行動。基督臨在於我們的孩子、妻子、丈夫身上,也在我們的同事、知己或親友身上……。讓我們善待他們每個人。也不要忘記那些每天藉著報紙、朋友或電視……而認識的人。讓我們依照我們的能力,為每個人做些事。當我們覺得已經盡力而為後,我們仍然能為他們祈禱,因為愛才是最重要的。

盧嘉勒

本月的生活聖言已於1999年6月份發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