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 生活聖言

 
「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出 22 : 20)

 

 

「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出 22 : 20)

 

本月的生活聖言選自出谷紀。其中講述以色列人在埃及陷入日漸困苦絕望的處境,飽受壓迫和奴役,向上天呼求幫助。這呼求觸動了天主的心,祂決定出手相助,並揀選梅瑟作為祂的使者。以色列人獲釋後,舉行了立約的儀式,正式確立了天主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盟約。記述這份盟約關係的「約書」  受到所有以色列人接受  ,其中最著名的部分是十誡。此外,書中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規定和律法,所有這些都與他們重獲自由這非凡的事件息息相關。本月的生活聖言正是出於這份涵蓋生活和行為規範的寶貴遺產。

 

「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外僑之所以特別受到天主的眷顧和保護,是因為他們與窮人、孤兒和寡婦一樣,屬於最弱勢的群體。這個規條的動機,首先是喚起以色列民當年在埃及為奴時期所經歷的苦難的記憶。在舊約中,不斷重申天主在出谷紀中強而有力的介入和護佑。百姓要時刻把這段歷史牢記在心,因為這個事件,在每一代人中以不同方式不斷重演。亞歷山大的教父奧力振(Origen)為出谷紀進行注釋,其中有一句話意義重大:「欺壓外僑者,表明他還沒有離開埃及。」[3]

這條誡命也要求我們要有同理心: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這樣就能幫助我們去理解別人的需求。那些經歷過艱難困苦的人會更容易體會他人的痛苦。但在舊約中,這並非僅僅是人類的一種經驗。第一個以身作則,為我們樹立榜樣去「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正是天主自己。

「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我們如何將這句生活聖言付諸實踐呢?或許我們可以問問自己以下幾個問題:我是否曾經有過作為外僑的經歷?我有沒有曾經感到不被接納、不受歡迎、不被理解、與人格格不入?我從這些經歷中學到了什麼?對我而言,誰是外鄉人?對天主而言,誰是外鄉人?我該如何毫無保留地接納他們,就像上主接納我們一樣?我能做些什麼具體的事情呢?

盧嘉勒寫道:「天主總是一視同仁,我們又怎能不將『普世兄弟情誼』銘記於心呢?作為同一位天父的子女,我們會發現,我們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既然我們都是兄弟姐妹,我們就必須愛所有人,從我們身邊的人開始,永不停歇。如此,我們的愛便不再只是理想化的、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以實際服務為基礎的愛。這種愛能與人相遇,開啟對話,能夠設身處地體諒他人困境,並分擔對方的重擔和憂慮的愛。最終,讓對方感受到被理解、被接納,讓他們能夠自由地表達內心豐富的情感。」[4]

這是一位巴基斯坦年輕人瑪麗的經歷:

「我在一家店裏,看到店主拒絕給一位老太太倒茶。我口袋裏只有少許盧比(巴基斯坦幣),但我感覺應該幫助她。於是走上前去,主動提出由我付錢。店主起初有些猶豫地看著我,然後停頓了一下,笑著說:『不,這不公平。如果你,一個顧客,都願意用自己僅有的錢來幫助她,那我,作為店主,豈不應該更慷慨嗎?與其收取你的錢,我免費給她一杯茶還更容易。』這件事讓我深受感動。當我試著先是向那位老太太、接著向店主表達關愛時,我親眼目睹一個簡單的善意舉動,竟能打開另一個人的心扉。」

 

 

本文由奧古斯托.帕羅迪.雷耶斯(Augusto Parody Reyes)和〈生活聖言〉小組撰寫

 

[1] 出20-23。

[2] 參閱出24。

[3] 奧力振(Origene),Homiliae in Exodum(《出谷紀講道集》),第五篇講道第五節(V5)。

[4] 盧嘉勒,〈2006年5月份生活聖言〉,法比奧編,《盧嘉勒叢書第五冊》(羅馬:新城,2017),7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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