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在囚人士身上學會了……

 
艾拉姆斯在慈悲禧年回想當年失去了工作,妻子離開他。他甚至親嘗鐵窗滋味;亦同時找得天主的愛,重新尋回那展開新生命的動力!

20160531-02我是一位商品採購檢查員,負責監控買入貨品的品質、數量和重量。由於公司的內部原因,我竟被開除了!我失去了一切,包括我的工作、家庭,甚至尊嚴。幾個月後,我收到太太提出分居的信件,她亦帶走了我們五歲的女兒,更甚的莫過於我竟聽從了岳父的意見,因而被控告詐騙、賄賂和同謀的罪名,而事實上,我是什麼也沒有做過的。面對我所愛的人,我感到莫名的羞愧,也充滿無盡的憤慨。我問自己那位被稱為至善者的天主,到底在那裏?祂竟容許如此不公義的事情存在嗎?
我被囚禁了十五日,其中五日是被隔離的,只困在一個兩米丁方的囚室裏,我被剝奪了一切,連打開一扇窗户的自由;或跟任何人見面和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了!五天後,我離開隔離囚室,卻被推進另一牢獄,開始與毒犯、癮君子、強姦犯和盜賊等許多大漢,囚禁在一起。
在監獄中,我卻發現自己竟被其他人所尊重, 因為他們確實相信我是無辜的,認為我絕對不應該被囚禁在這樣的一個鬼地方。我就是如此這般的重拾起自己被踐踏了的尊嚴。我在囚犯身上學懂了更多事情。
在我假釋期間,我的親戚說服我參加「瑪利亞之城」,他們說這是去渡假四天罷了。在那兒,我遇上了一位銀髮的老婆婆,她告訴我「天主是愛」,但這本來正是我一直以來最感疑惑的。一個巨大而嶄新的世界在我面前展開了!就好像我已曾經遇見,而沒有機會體驗過的一樣。我們不可能避免受苦,但現在我會將它等同於「十字架上耶穌所受的痛苦」。當我們生活在極度痛苦中,更能準備好自己,去聆聽天主將要告訴我們,一個更偉大和豐盛的生命。今日,我不再抓緊着那份對妻子、岳父和不願意與我見面的女兒所懷的怨恨了。我終於被判無罪,因為三年後,他們發現我跟那纏繞着我的訴訟完全無關。
我不可能吝嗇,只把生命教懂我的智慧保留給自己。我感到一份極大的使命與其他人分享。 我開始跟五個11至12歲的男孩和他們的家人分享信仰。開始時,我只跟他們踢球,之後陪伴他們回家,再教導他們為家人做一些簡單的愛德行動。
今天,這些男孩已經長大成人了,有些更已投身社會,最重要的是他們願意把自己曾經得着的與其他人分享;把天主具體而真實的愛帶給其他許多人。我永遠不會停止對天父的感恩,祂賜給我機會去體味祂無私的愛。遇上天主就是遇上了「愛」的本身,祂要親自愛我們每一位;而我們身為祂的子女,每一位都是平等的。

 

評論的守則(500)

 

另外可以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