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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兒童日——兒童的權利
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又在1989年通過《兒童和青少年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infants and adolescents)。在不同文化與司法經驗取得一致的基礎上,《公約》首次以連貫的方式,闡明了全世界所有兒童應當被承認和保障的基本權利。
文件聲明四個主要問題:缺少譴責、獲得更多的利益、生命和生存及發展,最後, 參與所有的決策過程。
《公約》更要求那些國家設立監控機制,必須遞交有關在各自地區實施工作情況的定期報告。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報告,每年仍有幾百萬的兒童成為暴力、虐待、遺棄、剝削、戰爭和歧視的受害者。
雖然已經取得很多成就,但仍必須做更多的工作,才能實現具體應用這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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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道主義日(WHD)
聯合國全體大會在2009年決定,紀念2003年8月19日聯合國巴格達(Baghdad)辦事處遭到空襲,將這一天訂為「世界人道主義日」(World Humanitarian Day),以此來向全世界人道主義工作者表達敬意,因為他們每天冒著生命危險在困難和危險的處境中服務。根據國際法,這項服務以一系列原則為基礎,如仁愛、公正、中立、獨立。人道主義工作者得到保證,可進入那些遭受人道主義危機、衝突或自然災害影響的國家,並獲得即時的捐助。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就是生與死的差別;以及給予心理和社會上的長期支持,去重建社區,在衝突地區維護一種長久和可持續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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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廣島和長崎被原子彈轟炸
73年前,1945年8月6日在廣島(Hiroshima)發生了悲劇,3天後在長崎(Nagasaki)再度發生,以一道巨大的閃光的形式呈現,造成成千上萬人的一剎那馬上死亡,其中絕大多數是平民,以及在接下去的很多年裡,由於核輻射的緣故,有更多的人無辜死亡。
不僅是日本兩個地點的慘劇,也蹂躪了人類的尊嚴,令人們知覺到不可重蹈覆轍。「重蹈覆轍」不單單指道德的醒覺,也包括絕對有此需要,因為人人嚮往和平的未來,在地球村享受那代表著生命的唯一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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