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藥還是不夠

 
布隆迪一位醫生的生活見證。他嘗試以基督徒的愛心做動力,甚至超出自己的本份去照顧最困難的病人。以下是H.L.醫生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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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artina Bacigalupo/VU我是一位公立醫院的醫生。一天,警察帶來一位雙腳拖著鐵球的男病人。對於這類病人人人都敬而遠之。他是個賊,犯案時被捕,與警方糾纏中受重傷,被送到醫院來。

他在床上動彈不得,沒有任何人幫助他,連他的父母也沒有來,來了也不管用,知道他當賊更糟糕。

非洲大部份的醫院都是由病人的親屬送飯餐、洗滌衣服,在病人身旁照顧任何物質所需。沒有家人的病人就完全被人遺忘。醫院的人員只負責管理醫療方面。

此外,其他病人和醫護人員也很厭惡這類罪犯。

為此,他在飲食上有很大的困難,也被迫躺在床上,動也不能動。逐漸從他身上傳來一陣難以忍受的氣味。

我向警務署署長投訴給我們送來一個沒有人料理的病人,他竟來個嚴厲的回復:「這是醫務人員的職責!」

想起其他國家照顧病人也包括他們個人的衛生。我儘量向同事們解釋。我們應當悉心照顧這位病人,但我無法說服他們。

我又試圖令其他病人明白要接納這位病人。說實話,事倍功半!

於是我問自己:「我敦促其他人,而我呢?我為他做了些什麼?對!我給他開了藥!我不是允許他住院嗎?然而,這只是我的本份,但現在我需要履行我要求別人所做的,要超越最低限度!」

我扶起他,帶他去洗澡。他驚訝地喊道:「啊!我差不多兩個月沒有洗澡!太陽的光線照到皮膚上,多舒服!」之後,我請了一位清潔工人替那位病人洗衣服牀單,給他一點酬勞。隨後,我請另一位同事幫忙替他換掉那張惡臭的牀墊。最後我還給了他一點錢,作不時之需。

這種舉措很奏效。例如清潔工人開始定期替他倒垃圾,同時也激發其他病人的同情心,與他分享食物。

過了一段時間,他可以出院,歡天喜地!他告訴我他再不做賊,甚至聽我的勸告,在離開醫院前向警方報到,並接受法律的制裁。我覺得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布隆迪的H.L.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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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ria do Carmo

    Faça aos outros o que queres que façam a voce… é a regra de ou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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